jinan_dv 2012-8-14 16:35
法律执行的困惑
[size=4]法律执行的困惑
有句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什么事情和社会没有一定的法律来规范的话,那就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了,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游戏,没有了游戏规则的话,这个游戏就没法进行了。所以,最先想出制定规范人类的法律或条律的想法是伟大的,尽管最开始的时候有很多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但这些都可以以后慢慢完善慢慢修改,毕竟法由人定嘛!我们不能要求一个人或某些人一下子就把该考虑到的全考虑到,何况社会是发展和变化的,某些以前适用的条文可能随着环境的变化就慢慢变得不适应了就要修改了,因此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法律的执行或法律执行者的要求就不一样了,那肯定是要严格些的,法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和公平,那么法律的执行就要体现出它的公平性来。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社会被称为和谐的法制社会,而那些被国家法律制定人员通过这么多年不断完善的法律和法律的执行是什么样的呢?我不敢去评论他们的对错,只是觉得有不少让人困惑的地方。
法律是硬性的,也是该硬性的,但是不是就该硬得绝不改变呢?难道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就一定各方面都想到了吗?我曾经在一次坐车的时候听到广播里报道过这么一个事情。说是有一个人有一天在家里睡午觉,突然听到有人敲门,他开门一看,是两个交警,那两个交警说:“有个收废品的老年人喝多了酒骑着车(是骑电动车还是自行车的我不太记得了)不小心撞到了停在楼下的一辆小轿车上,伤势不轻,现在人送医院去了。有人说那辆小轿车是你家的,所以特意来问一下。”这个人下去看了一下,被撞的车正是自己的新车,他觉得那个老人家是收废品的,估计没什么钱,反正自己的车也买了保险,就自己修修算了。过了几天,那两个警察又来敲门,告诉他一个消息,说那个撞车的人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死了。他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这个人当时一听不知道有多气愤了,就选择了打官司,结果输了,赔了两万块钱。因为确实有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就算机动车无过错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同时法律中并未提到说发生事故时机动车处于非行驶状态就可以免除责任。你说这当事人冤不冤?这法律硬的也太让人无解了,也不知道当时的法官是怎么考虑的??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这也是应该的,但现在有时真不知道什么证据才算是证据。说一个新闻大家听了可能都不相信。那是上海有一个人在拍卖会花300万买了一幅知名画家的画,没过多久发现那幅画是假的,他就去找拍卖方要求退钱,可人家不肯退,说他没有证据证明这画是假的,于是他花了不少时间找了不少证据,可打官司就是打不赢,弄得他也不知道这画到底是真是假了。后来他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他千方百计的找到了这幅画上落款的那个知名画家,拿着那画当面问那个画家是不是他画的,那画家看了看说不是自己画的,这就好办了,他就请那位画家出庭作证,可麻烦的是那画家不肯出庭,只答应可以在画上注明“此画非本人所作”和签上自己的名字,这哥们觉得这样也一样,也是一个死证据到手了,打官司是没问题了。结果一去打官司,人家说这个画家说不是他自己画的这个证据力度不够,他个人说不是他的画不算数,那是没有权威性的。结果官司还得继续拖下去,至于后面结局是什么样的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只看了那一期的电视,后面没接着看。但是我觉得看到了这里,这官司居然还得继续拖下去,就有点哭笑不得了。这繁琐的法律程序,还不如古代的县官自己一人断案说了算,只要不是贪官黑官,有了确凿的证据后,结果多少还是又快又公平合理的。
法律本来是规范社会的,可有的时候却偏偏不愿去管社会上的不用法律就扯不清或不用法律强制执行就没结果的那些事。举个例子:也是一个真实的事情,一个单位的职工买的单位的房子被另外一个职工强行占住了,自己有房产证却没房子住,至于那人为什么占住,我记不清了,反正就是无理取闹。单位的领导都来做工作,都认为那人不应该霸占人家的房子,可那人就是不出去,单位领导又不好用暴力手段,觉得这属于他们私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于是建议让房产所有权人去打官司。去了后,结果法院不受理,让他去找单位,说这属于单位内部的分配问题,结果推过来推过去,一直没结果。你说这法律还能解决什么问题。法律解决不了,那就用暴力解决吧!那好,你用暴力解决后,法律就可以开始发挥它的作用了,可以用法律解决你了。
看到很多形形色色的法制现象,对于法律和法律的执行的困惑也越来越多,真不知道是法律太不完善呢?还是我们的法律执行者的脑袋有问题?是分不清是非还是有意而为之......?[/size]
[[i] 本帖最后由 jinan_dv 于 2012-8-14 16:42 编辑 [/i]]
leelongsheng 2012-8-18 09:46
其实不是很理解的,首先我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一定要明白一件事情——法律法规的制定者都是有钱人当权者。
这上述的认识没有问题吧,所以在执行于就对有钱人或当权者有所好处,这就是现实,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立法的本意是“人人平等”,但制定法律的人却是有钱人或当权者,那么在制定时就早已发生不平等了。